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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建设报:政府购买服务促进棚改工作
发表日期:2015/7/15 1:00:11 来源: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
政府购买服务促进棚改工作
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
关键词:推进政府购买棚改服务
亮点:
确定武汉、宜昌、荆门、荆州等作为首批试点城市,探索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模式支持棚改,预计2015年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模式支持棚改贷款160亿元,其中湖北省各地市县100亿元,武汉市60亿元。目前,武汉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贷款授信61亿元的江岸区二七沿江商务区六期棚改项目,已通过国开行湖北省分行贷委会审议,并报国开行总行待审。
做法:
■设计政府购买棚改服务模式。明确政府购买棚改服务融资的七个步骤。一是地方政府出台相关办法意见,对购买主体、承接主体、购买内容、购买方式及程序、预算管理、绩效管理、工作机制等操作办法作出明确规定。二是各级财政部门将棚改纳入本级《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》。三是确定地方政府授权的有预算权的政府部门、事业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购买主体。四是确定采用公开招标、邀请招标、竞争性谈判、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实施棚改采购。五是确定承接主体为社会资本,也可是社会资本独自或与政府共同成立的项目公司。六是将采购资金纳入未来年度财政预算支出管理。七是购买主体与借款人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合同。
■与国家开发银行合作。与国开行合作,利用棚改省级融资平台与各地平台公司组建社会化、市场化的主体,开展政府购买棚改服务融资工作。一是组建融资主体。省长江投与各地城投(房投)共同设立合资公司,作为政府购买棚改服务融资的当地市场化主体。二是筹措资本金。成立政府引导基金,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棚改;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募集资金;项目进行夹层融资,让社会资本阶段性参与,政府以财政贴息的方式予以弥补。三是确定采购资金额度。合资公司作为市场化主体参与棚改项目建设,地方政府支付采购资金。
转自: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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